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

安徽王桂苹索取占地补偿反遭殴打的控告信

控告人:王桂苹,女,汉族,1961105出生,界首市人,住安徽省界首市东城办事处东顺河街1710号,电话:13145580637
被控告人:刘玉,界首市东城办事处东顺河社区书记。
被控告单位:界首市东城办事处、东城派出所领导。
反映请求:
依法追究被控告人以权谋私、滥用职权,暴力殴打控告人的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。
事实与理由:
200910月,被控告人强行霸占控告人8分土地,在无准建手续的情况下,违规进行商品房小开发。为避免控告人信访,被控告人承诺补偿控告人66000元。但后来,被控告人仅支付补偿款19100元,剩余款项被控告人拒绝支付。
为索要补偿款,控告人多次请求政府解决,被控告人因此怀恨在心。为报复,被控告人未经控告人同意,将控告人与刘学秋共有的安置房私自补偿给刘学秋。还有二分土地,到今,控告人应得的安置房仍未解决。
20173月份,控告人再次信访请求政府解决土地、房屋补偿问题。2017310上午,控告人路过东顺河社区时,社区人员尚停战、早欢欢不让走,将控告人强抬到社区院内。这时,被控告人站在四楼,指使刘永震、尚停战、刘欢欢、张慧这四人连拉硬抬,推的推、搡的搡,把我硬抬到四楼刘玉办公室里,二话不说,就把我关在屋里叫他们都出去。刘玉就双手按住我的头,用双腿跪在我胸部,嘴里骂着:“妈里个B,谁叫你告我的,我弄死你妈里的B,我杀了你全家,告倒我了,不干了,干不成了这个社区书记。”说着就用拳头、脚朝我脸上打,顿时我眼冒金花,头晕,满嘴流血,打的我满脸瘀青、肿痛,殴打我的时间持续1个多小时,就这样一个彪型大汉,暴打弱女子,致使我遍体鳞伤,深身疼痛,无法动弹,昏死过去。
之后,被控告人又将办公桌上的物品扒到地上,制造假现场,然后报警,涉嫌制造控告人到办公室砸东西。东城派出所民警赶到后,将控告人带回派出所(为防止录音,民警收走控告人手机),强行留置控告人12个小时之久,直到夜里10点多才让控告人回家。
控告人在派出所留置期间,被控告人却可以随意开车离开派出所。东城派出所所长劝告说:为了家人的安全,你就别告了,如果将被控告人书记告掉了,不会让你家人有好日子过的,会全部杀掉的,到时候我们公安局派出所也没有办法阻止,你说咋办。
综上,控告人认为,被控告人滥用职权,采取强占暴力欺骗等方式霸占控告人土地,违规进行商品房小开发,其行为明显违反法律规定。为制止控告人维权,被控告人竟不顾党纪国法,采取暴力手段殴打老人,打击报复控告人,依仗有权有势,任意剥夺公民人身财产合法权益,欺压百姓,实属村霸,无恶不作,被控告人的行为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,依法应受到法律的严惩。为依法维权,控告人恳请上级机关依法立案查处。
此致

控告人:王桂苹

20173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