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1月9日星期三

新疆访民丁孝贵因发布被强制“矫正教育”消息遭非法监控

 [访民之声2016/11/9消息] 新疆和静县巴润镇访民丁孝贵,因向本网反映多位访民被强制接受为期1个月的社区矫正教育,遭到非法监控,手机被没收。

 丁孝贵获释后告诉本网志愿者:“我们8个人昨天下午释放了,据悉,中共中央开六中全会和新疆自治区开党代会政府怕我们上访,才变相以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班学习之名,对我们上访人员进行非法拘禁,太可恶了。因我将此事对外发布,他们对我特别监控,手机扣押,其他7人都可以会见和电话联系,还拒绝任何人的手机借给我打电话,不让会见亲属,昨天下午重见阳光,看看我的问题能否解决,不行我就去京,谢谢您对我的帮助!”

 丁孝贵是新疆和静县巴润镇阿尔孜格尔村四组村民,他反映的是李泽福任四大队二队队长(管水员)期间,乱收水费,乱集资,坑农害农,贪污腐化问题,后因村民反映强烈,于2014年撤销了李泽福的队长(管水员)职务。

 2015年,李泽福违反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中村民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和委员,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规定,通过关系在巴润镇阿尔孜格尔村任代理副村主任、村书记职务。

 2016429,李泽福为了控制丁孝贵上访,扣押了他的身份证,至今没有归还。丁孝贵认为李泽福的行为违反了《身份证法》第15条: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;和第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,丁孝贵就此多次向巴润镇派出所报案,镇纪检委、县纪检监察局反映情况,均不立案调查处理, 李泽福反倒被正式任命为村书记。

 丁孝贵要求主管职能部门依法履职,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的“三严三实”《八项规定》、《六条禁令》之规定,撤销李泽福的党组织关系和村书记职务,同时请求监察机关根据《行政监察法》第18条第1款规定受理他的控告举报,并根据第6条规定将处理情况给予回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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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孝贵